指紋:噩耗?其實…
午後,收音機裡傳來噩耗:「英國通過身份證立法且要按捺指紋」,爭相走告且四方查證,新聞是來自蘇嘉全,說著
英國日前二讀通過身分證法案,其身分證除有生物基徵,還要按指紋,身為人權國家的英國,都對人權做了不同的思考方向,所以不管是大法官或所有人民,都應該做一些思考……即使是先進的美國,也要求入境旅客按指紋,許多反對按捺指紋的人,到美國都乖乖的按,但是在台灣是反對的,「按指紋沒有雙重標準,人權更沒有雙重標準」,「如果覺得按捺指紋不,那就不要去美國」。
中央社 2005-06-30
聽了蘇嘉全的說法以後,大家都鬆了口氣,原來,蘇嘉全(和其他民進黨、國民黨、台聯,果然指紋是跨黨派和解的關鍵)支持指紋建檔的理由並非源於陰謀,而純粹是簡單的見識不足。
首先,就英國新聞這點,英國考慮要建立一整套身分辨識系統(以及身分證)並不是這兩三天的新聞,在整個推動立法的過程中產生的爭論,比起台灣來實在是熱烈多了,而爭論的核心,不僅是指紋、虹模、臉部辨識等「生物特徵」,還在於根本的身分辨識系統到底有何建立價值上。這些討論目前都仍在進行中(見BBC),至少就前天「二讀」通過的法案,首相Tony Blair說:
且據了解英國議會制度的人說明,下議院「二讀」通過法案後並非像台灣直接往三讀前進,而是必須交付委員會再討論,「是一段很漫長的過程」,中間還會有許多修改。而這樣的討論過程在台灣是缺乏的。
第二,要大家不要去美國,我想這純粹是情緒用語罷了(如果不是的話,顯然蘇嘉全不只是見識不足…)。先不說我這個某部份的確是不爽按指紋而從未去過美國的人,許多人去美國是由於事業、家庭、研討會等等不得不去。老實說,若是此種說法可行,民進黨或台聯的人,為甚麼又可以拿「台胞證」去中國呢?
而指紋的按捺也並非是「絕對不可行」,問題的重點在於為甚麼要按捺指紋、要拿指紋來幹麼、是否能達成目的,而又可能引發怎樣的風險等等。這些問題絕對不能簡化為「別人也要求按指紋所以我們也可以」的議題。
最後,蘇嘉全顯然有著被殖民者的心態了。在指紋爭議中,「英美有,我們也可以有」的說法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支撐這種謬論的背後因素,往往是先假設了「英美比較先進」、「英美是人權國家」。但英美真的比較「先進」嗎?英美真的是「人權國家」嗎?
至於收音機裡吳秉叡和金恆偉兩人的對話內容,我只能說恰好證明了「不但老的不行,年輕的也沒救」…..
還是簡單評論金、吳說法,各提一句。
金:「反指紋卻不反身分證」,也許看到今明大法官釋憲說明會後釋出的資料,金先生「才」會收回此說法。(引號「才」是因為實際上也不是今天才有人提出質疑的)
吳:「人權觀念隨時代改變」,粗看一下吳的說法好像很對,但是從歷史上來看,所謂的人權觀念改變通常指的是「變得更嚴謹、更多保障」(選舉權從特定身份者、有納稅者、男性、到全民的改變就是一例),而非「今日是人權,明日非」
結束,睡覺卡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