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常嚴肅地看待蘇建和、劉秉郎和莊林勳此次的有罪判決。於是,把這個網站的Wiki再重新架起來,蒐集相關的文件。以下文字以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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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案的十六年中,除掉那些沒有留下多少痕跡的雙方加油團外,被記錄下來的名字很多。這些人在蘇案中都扮演了一定的角色,有趣的是十六年裡從來沒有反派棄暗投明,也沒有正派投奔敵營。
正派和反派的分類其實只是劇中角色的區分罷。正派不一定是好人,反派也不一定是壞人。好和壞在這裡不具有太多意義,最大的問題是在認不認真以及腦袋到底清不清楚。但也不是正派的腦袋都很清楚(反派邏輯觀念都不好倒是定律),這說起來有點複雜,人物中如果有提到的就請自己估量。
我們在這裡比較關心的還是反派們。尤其是司法體系裡的參與者。
司法體系和宇宙戰艦大和號一樣存在著一個堅實的防護罩,就是儘管司法相關人員都參與甚至決定了審判,但最後的負責人都不是他們。所有在這裡出現的、被歸納在司法體系之類別裡的人士,都不認為自己真正決定了審判的結果。警方只負責偵辦,起不起訴是檢察官的職權;檢察官只負責起訴和「蒞庭」露露面,判不判是法官的決定;一、二審法官只負責初步判決,定不定讞是上級審的考量;終審法官只負責法律適用有無疑義,事實認定是前審的問題。更別談其他那些自認為是跑龍套而對審問實況不聽不聞的書記官們和自以為旁觀者明但卻已經在耳語市場中定了見的未參與法官們。即使不幸地有人被迫得扮演最終決定者,最後的殺手也不是他們:簽下死刑執行令的是只依照法院判決行政的法務部長;開槍的是只執行命令的法警。於是在整個司法體系裡,沒有真正的劊子手。他們都是完全清白的,和被定罪的人們已經面對與將要面對的命運毫無干係。
那麼,是誰殺了K呢?是碩大得使小民只能失望而毫無存在感的國家機器嗎?還是空泛又不斷游移的社會秩序?是制度?還是那時的偵辦手法與法條?
其實都是藉口。把真正的事實拿出來翻翻,任何腦袋清楚的人都會發現你們都是扣下扳機的兇手。這個事實不是「他們到底有沒有做」,而是「你們到底在辦什麼案」!只要有一個警察、一個檢察官、一個法官、或甚至一個書記官,在偵訊審判的過程中,認真一點地站出來承認事實不是記載的那般,幾個生命就不會在希望與失望裡遊蕩。他們會像一般人一樣度過苦澀的青春,然後變成普通的成年人。有的也許有好成就,有的也許只是混過人生。他們會和一般人一樣在變換與遺忘的歷史中選擇了屬於自己的政治立場,看看話題每天不同來賓每日一樣的談話節目,買幾張賺少賠多的股票,清晨瘋棒球,晚上帶小狗到公園撒尿。
是誰奪去了他們的一般人生?是誰為他們做了一個沒得選擇的決定?
現在是面對自己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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