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按指紋規定的戶籍法第八條修正草案,遲遲無法獲得立法院通過,行政院決議依現行戶籍法規定,七月一日換發身分證全民必須按指紋。

呂秀蓮今天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主委身分,批評按指紋違反憲法和人權,行政院人權小組委員會上週開會討論後也堅決反對。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相關政策於法有據,行政院只有依法行政,如期實行;全民按捺指紋後,在指紋保存及使用上將從嚴管理…

中央社 2005-05-16

又到了反對按指紋的季節了嗎?從1998年反國民卡提出換身份證幹麼要按指紋的質疑迄今已經七年了,我能理解官僚們的邏輯能力不足(且國、民黨的主政者實在是同樣沒有理念)以致於依然以一些已被再三質疑甚至推翻的理由來作為政策執行的理由,但實在不明白反指紋運動這些年來到底作了什麼?為何仍然總是只能在聽到「要開始按指紋摟」之後迅速地集結(同)一批人或找人施壓或演沒創意的行動劇或喊口號,而一旦政府決策在壓力下被「延後」(而非改變)後,便無戰事地銷聲匿跡?

這種「打游擊式的搶救人權運動」某程度上的確顯示出了台灣人權工作者的專業度不足。這不只顯示在反國民卡、反健保IC卡、反指紋運動上(這類的運動應該已累積了足夠的隱私權論述,並且應該有能力將運動策略擴展到至少就戶籍制度、身份證字號使用範圍與登錄事項等進行辯論),也包括反死刑(一再發生的死囚救援行動至少該從不當審判擴展到生命權的討論)和搶救樂生院(除了一再教條式地喊著遷院侵犯院民人權外,到底院民的什麼人權被侵犯實在沒有什麼確實的論述)等等,如果總是只能在事件–反應的即時應對模式中重複做著救援工作的話,老實說也不太需要人權工作者,而應該多訓練些社工人員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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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行政院提出來「必須依法執行」的理由看來的確很無奈,但認真想一下,難道民進黨政府真的只有在政治性議題上才想到「抵抗權」才知道堅持,而在真正需要有魄力的非政治事件時卻溫馴如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