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永遠不會完稿的草稿)
台灣的選舉向來都有把議題簡單化的傾向:縣市長選舉關乎到台灣能不能該不該獨立,立委選舉關乎到到底支不支持和中國統一,總統選舉關乎到能不能改國號。明天將要舉行的「任務型國代」選舉也不例外。麻煩的是,過去可以徑渭分明地以顏色來區分,甚至可以替代性地投票–我支持獨立但民進黨作得不好所以投給台聯(…統一…國民黨…親民黨),這回如此作卻是會投出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仔細看這回的修憲議題,確實沒有經過足夠的討論就倉促地被包裹成改革與反改革的傳統對立來要選民表態,詭異的是,不管是支持者或反對者都說自己才是改革,對方是反改革,帽子的扣法可能和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不相上下,不過在實際操作上卻仍然是比誰最統或獨的國家認同爭議。今日的報紙廣告各政黨就喊出如下的教條:

  • 支持台聯,搶救本土,反共護台,唯一品牌
  • 賣台?一定是台灣人,一定是民進黨,請加害人,也是被害人不投中國投台灣
  • 台灣豈能一邊一國?票投國民黨=票投民進黨=「贊成」實質制憲=支持台獨制憲=引發兩岸戰爭 朝野和解、兩岸和平
  • 為改革,作出關鍵的選擇:反親中、顧台灣
  • 全民公審政治詐騙集團

看這些廣告標語,除了共通的邏輯謬誤外,最大的共同點就在完全看不出來這些政黨為何贊成或反對此次修憲(建國黨或許是小小的例外,他們認真地把政見填充進版面,但老實說,這些政見間也沒有邏輯關係可言),最終的結果就是,不管你贊成或反對修憲,這仍然(只)是一個執政權和統獨的混戰。關於這樣的結果,當然沒有值得訝異之處,不過很可惜的是,修憲的議題真的被完全掩蓋,真的不存在討論空間,卻就得如此被決定。(這是我一直反對某些政黨提出「暫時擱置統獨」之主張的原因,統獨不解,公共政策的討論空間就被壓縮了)

儘管如此,還是得回頭過來看看這次修憲的內容,畢竟,還是得在台聯、建國黨和民進黨間作個選擇(或者親民黨和國民黨間,隨便)才是。最終的結論是(沒時間了),我(也許前提和大多數人的立場一樣)反對某部份、贊成某部份,但(也許和某些人的想法相左)由於贊成的部份比較重要,所以最終還是會選擇贊成。簡單的直覺式理由(倒列)如下:

5. 總統副總統彈劾改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沒意見。老實說我不太了解這個條文修正的理由和目的。

4.廢除國民大會,改由公民複決憲法修正與領土變更案贊成。我實在想不出反對的理由,「任務型國代」本來就是塊息肉,以現在的運作狀況也不過就是投票部隊,真要的話,要不就改回原先真正具有實際審查權利的國代(但由經驗來看,顯然不太能在台灣運作…),要不就直接公民投票。但有關公民投票,應該要限制「包裹投票」的範圍,就是說彼此間不相關的條文不應該綁在一起要人民只能贊成全部或反對全部,就像這回選舉一樣。

3.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我贊成兩票制,但反對單一選區。a.兩票制顯然優於目前和人綁在一起的選制,而且可以(部份)讓一些小的、但具有前瞻理想性的政黨(我不是說台聯或親民黨,而是像綠黨)擁有發言權。 b.多數人認為單一選區制可以解決目前選區內立場「偏激」的問題–具特定立場的人只要能獲得特定群體選民的支持即可,但是在今日統獨或選民結構是主導主要區域選舉結果的情形下,改成單一選區真的能解決這個問題嗎?更何況今日立法院內主要的阻礙並非在「偏激」(而是在愚蠢),而且,如果我的選區是林重謀(或侯水盛或…)、邱毅周守訓出來分別代表不同黨派參選的話,除了遷戶籍外,我實在想不出能讓自己投票的方法。

2.立法委員任期由三年改為四年,跟總統任期一致:我贊成立委任期更改,但要不要和總統任期一致則可以再討論。立委任期的縮減,本來就是上一屆國代的報復性立法,沒什麼道理可言,而如果老是在總統選完後馬上就選立委,然後選上多數席次的反對黨老以為自己又要執政的話…總統和立委任期還是有些一致的好。

1.立法委員席次減半,由225席減為113席:舉雙手腳贊成。這或許是最讓我不得不支持本次修憲的最主要理由。反對立委席次減半的理由都不能說服我–少數人就可以把持國會(現在立委人數多還不是少數人就主導了法案修正!?這是立委職權運作規則的問題),其他國家人數較多(我們的確得承認台灣政治人物的素質的確比別人低),票票不能值(這顯然是選區劃分的問題而非立委人數問題)等等。雖然立委席次減半並不必然會導致較好的結果,但老實說情形也不會比現在更壞。

所以,雖然多數被提出來反對修憲的理由都對,而這次修憲確實會產生許多新的問題,但加減後我仍然會支持修憲,畢竟,要求要現在(以及未來)的立委們提出一個完美的修憲案是絕對不可能的事,如果被修壞的部份,比起修好的部份危害性小的話,還是得支持的才是。

附帶一點,我要在此聲明,支持修憲而投給民進黨(或國民黨),絕對不是支持民進黨(或國民黨),算各黨支持率時,我會自動把他的得票數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