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家仍然有許多舊時代的殘餘,前陣子去鶯歌陶瓷博物館玩時拿到的免費報紙兌換卷就很讓我們疑惑,上頭寫著「請至全省的某某便利商店兌換」,那時我們還定居在院轄市裡,站在這些不在「全省」的便利商店門前,到底是該假裝全省就是全國就拿去換了還是為了十五元花些油錢跑去河對岸的全省呢?

看戲或者看電視節目時總是大辣辣出現的「指導單位」欄,也讓我們十分訝異。我的學位論文的確也是印刻著「指導教授童Ωφ」等字樣,不過這位女士不但指導了我的論文(每頁頁緣上都劃了許多問號)且幫我挑了些錯字。但文建會和新聞局到底指導「影癡謀殺」和「台北電視節」什麼?還是他們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賺google rank?

「請願」也是一樣,我對請願最深刻的印象其實是來自電視劇包青天,夫死女兒被縣官贓去家產又被弟媳佔走的婦人在包大人從京城出發遊山玩水之際跪在左山右壁的小路上喊冤,這就是請願(攔轎喊冤不管有沒有理還得先打上幾個大板),包大人總也能派左右護衛查出石頭來,讓婦人能埋了丈夫嫁了女兒搬回大宅院(且順便鍘了贓官),皆大歡喜。但是到了現代,號稱是「華人世界唯一法治民主國度」的台灣首府門前,還大辣辣地設置了「請願專區」,這就顯然不太能搬上檯面了(不過仍然國際化地寫了英文牌)。請願和抗議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呢?是一個要跪,另一個可以扔雞蛋;一個市長是大人,另一個市長只是馬臉長嗎?我想只是因為「官員」的心態仍然是高於民的吧,所以才會殘留這些請你聽聽我的願望,請你給點錢來指導我該如何導戲拍電影的請願與指導罷了!

關於請願,前一期的經濟學人恰巧也寫了篇關於中國請願的短文(很可惜要付錢才可以看得到),想來中國和台灣的確仍然有許多「無法分割」的共通性,幸運的是,我們不必像中國人那樣趕很遠的路上京搭很久的營見官,在台灣,火車公車再遠一天內都可以從鄉里抵達京城,請願累了,隔壁的百貨公司冷氣也可免費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