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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喃喃
一直都發現自己不是政治太正確的人,尤其是關於語言,那些過份依循政治正確原則而做的語言矯正,都讓我覺得煩,像是「猶太」改成「尤太」,我就很反對,有人將之等同為「番仔」改為「原住民」,但我認為這若不是完全錯誤,也是過當的比擬。語言本來就具有時代性,與其追溯語言中原來具有的歧視意函,倒不如去審視現在是否仍帶有歧視意義(更何況,語言的「原來」意義必然是社會性的),從這個標準來看,「番仔」的確是歧視,「猶太」則很難說是了。相同的例子是「左撇子」(左利者)————我必須要承認我之所以反對「尤太」和「左利者」,其實也有些純粹語言(文字)上的理由,「尤太」這詞看起來就不像族群或者種族名反而像外星物,「左利者」則很尖。
還有「他她你妳」我也反對。我是認為若是要強調女性的非附屬性,那就不該叫人每回寫代名詞時都得用上斜線,還得注意適當的對調順序(他/她、她/他、妳/你、你/妳),而是應該除去男性對於人字旁之獨佔性的傳統意義,最有效的方式,應該是新構類似(男也)、(男尔)之類專指男性的語詞,而讓「人」成為純粹無性別意義的字眼————我也必須承認這跟打字累很有關係,注音中打本來就不可能分辨性別,再加上打符號更是麻煩;還有同志們和「第三性」人們又該如何指稱呢?
說到同志,晶晶書庫最近進口書刊被查扣、起訴的事件也很有趣。到底僅供同志觀看的情色書刊是否應該要用不同於異性戀的標準來審酌呢?我認為與其去強調同志的特殊性(且將多數理由都歸於異性戀者的壓迫),倒不如去檢討猥褻一詞的真正意涵(誰的羞恥心呢?)以及情色書籍(不論是針對異性或同性戀者)到底有什麼必須被處罰之處。畢竟,我實在看不出來同志的性慾和非同志的性慾間本質上存在的差異————但我不是……又怎麼能了解……,莊子果然是聰明人,而我最好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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