態勢
有人很認真的問我關於近來政治發展的問題,老實說,我很不想談論這個問題,電視很久沒有轉到新聞台,報紙翻了頭版就直接跳國際新聞,在這種「(報派)資訊」不充分的情況下,我沒有什麼基礎和他說話,能講得明白一點的最多就只能是立場罷了。
「立場」,並不是指陳水扁要不要下台,而是「態勢」:關於陳水扁的自大與愚蠢,關於檢察體系的傲慢,關於媒體評論能力的匱乏,以及關於危急存亡的浮誇。下面一一隨便寫下來,以後我就不太想講了。
—————————
陳水扁的執政能力不足,這是很早(從核四、公投)就展現在大眾面前的事實,我對陳水扁(意外當選總統)的期待,從來就不在「立」。除了獨立以外,民進黨從來就沒有關於台灣定位的完整論述,即使是獨立,為何要獨立,獨立必須要犧牲什麼,能夠獲得什麼,也沒有足夠的討論,縮限到最簡化的層次,我們也沒有看到民進黨有什麼比彭明敏的「台灣自救運動宣言」或蔣渭水的「臨床講議」更有力而深入的宣言。
臨床講議
姓名 : 台灣島
性別 : 男
年齡 : 二十七歲從現住所轉移到今
原籍 : 中華民國福建省台灣道
現住 : 大日本帝國台灣總督府
位址 : 東經一二○ ~ 一二二,北緯二二 ~ 二五。
職業 : 世界和平第一關大門守衛
遺傳 : 有黃帝、周公、孔子、孟子等的血統,遺傳性很明顯。
素質 : 因為是前記聖賢的後代,有強健天資聰明的素質。
病歷 : 幼時(明鄭時期)身體頗為強壯,頭腦清楚,意志堅定,品質高尚,動作靈活。但到滿清時期由於政策中毒,身子逐漸衰弱,意志薄弱,品質卑劣,操節低下。轉居日本帝國以來,接受不完整的治療,稍有恢復,但畢竟中毒二百多年的長期病症,故不容易治癒。
現症 : 道德敗壞、人心刻薄、物質欲極強、缺乏精神生活、風俗醜陋、極度迷信、深思不遠、缺乏講衛生、墮落怠忽、腐敗、卑屈、怠慢、只會爭眼前小利益、智力淺薄,不知立永久大計、虛榮、恬不知恥、四肢倦怠、惰性滿滿、意氣消失、完全無朝氣。
主訴 : 頭痛、眩暈、腹內有饑餓感。
醫師見到了這樣的病患,於是就進一步的診斷。發現台灣島的頭部比身體大,這是思考力發達的現象,但問起二三則常識,則回答不得要領。由此判斷這頭骨大但內容空虛、腦筋不充實的這位病患是愚蠢的低能兒。因此問一些稍難一點的哲學、數學、科學、世界形勢等問題,就頭暈、頭痛。
另外台灣島的手腳很大很肥,這是因勞動過多。再看一下腹部,發現腔胴很瘦,凹進去。腹部都是皺紋,好像產婦似的出現白線條。診斷書
診斷 : 世界文化時期的低能兒。
原因 : 知識營養不良症
經過 : 因為是慢性病,經過要長些。
預診 : 素質純良,應及時適當地治療,要是療法不對又荏苒拖延的話,會病入膏肓,有死亡的可能。
療法 : 原因療法就是根治療法。處方
受正規學校教育 極量。
要補習教育 極量。
進幼稚園 極量。
設圖書館 極量。
讀報社 極量。
以上合劑調和速服二十年會全治,其他還有有效之藥品在此省略。
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由於陳水扁和民進黨的不足(大概是缺乏像是曼德拉那樣的人物),我們的期待只在「破」:陳水扁是不是有能力「清算」過去台灣的不公義(清算不是像國民黨所說的是「抄家滅族」,而是對「歷史真相」的了解,「和解」是建立在對真相的還原上),是不是有能力建立一些最低限度的憲政慣例(譬如政黨輪替是常態而非特例,政治人物是可被評論的),如此罷了。陳水扁做到了嗎?或者陳水扁意識到他的執政要做些什麼嗎?六年下來,我們顯然不滿意。有關於歷史,民進黨把所有的問題都丟給還掌握國會多數的國民黨,但是要釐清真相,並不完全需要如「不當黨產取得條例」之類的法案;有關於憲政慣例,陳水扁有什麼基礎說出「要做好長期執政準備」之類的宣告?
在直接有關於陳水扁的兩個事件上,陳水扁就又顯現出他的自大與愚蠢:首先是2004年的「全面驗票」(為什麼可以同意「全面」驗票?),再者是這次的「國務機要費案」(為什麼可以自行「拋棄」刑事豁免權?)。在這兩個事件上,陳水扁都信心滿滿地相信自己會輕鬆的過關(我也這樣相信著,汗顏),但卻破壞了法律的原則,建立了「特例」。而這些毀壞的結果,除了讓自己陷入困境以外,更讓一干沒邏輯思考能力如邱毅、李子春之類的人佔據了新聞的舞台。
—————————
李子春,一個檢察官,是以什麼樣的立場對政治以及司法做出「檢察」?這個問題不在檢察官有沒有權利上街頭和政論節目(我的個人意見是可以),而在為什麼他的舉動會演變成對他的偵查的反對(不管是政治上或體制上)都是「政治的打壓」?陳瑞仁也有同樣的問題,他的「獨立」(雖然在檢察體系中檢察官本來就不是獨立的)與否完全建立在他是否起訴某些人,而不在他的起訴品質。
在李子春和陳瑞仁之外,前陣子熱鬧騰騰的「李泰安」案和最近的開發金案也暴露出檢察官的傲慢。在認定調查對象就是犯罪者的既定印象下,任何對法律的操作都是合理的。例如,檢察官常常傳喚「證人」,而不是「被告」。這兩種法律身份的差別非常大:被告可以請律師,可以行使緘默權,證人不能請律師,沒說實話會被告「偽證」;被告被逮捕、偵訊必須受到24小時的限制,證人的傳喚檢察官高興問多久都行。有些檢察官常先把「嫌犯」以「證人」身份傳喚(傳喚的時間有時又特意選在半夜),然後問到一半,再將其身份轉為「被告」,繼續問24小時(以上,還要扣掉檢察官到處找法院聲押的「在途期間」),還威脅「嫌犯」不說「實話」就告你(還是證人身份時)偽證,結果是作為一個證人所得到的人權保障竟明顯少於被告。再者,有些檢察官習於主動或被動向記者「說明」案情,卻又以「偵查不公開」為由威脅法辦他人(通常是證人、被告和被告的律師)「洩密罪」。
為什麼要對檢察官的權力有所「縮限」(包括偵訊時間、搜索票、羈押以及上下體系)的原因在檢察官實在掌握了太多工具隨便就可能毀滅一個人(不管是無辜或有罪,老實說有罪與否根本不是檢察官決定)。但李子春、陳瑞仁、高碧霞、張宏謀等等(還有更多的檢察官)都太過擴張了自己的正義與權力,更糟糕的是,在媒體上,他們都是英雄。
—————————
媒體,台灣媒體的「爛」已經是幾乎所有人(包括媒體人)都同意的「真實」,但我們卻依然只能繼續依靠這些媒體來取得資訊。
除了因為媒體立場而致對新聞事件的誇大、湮滅甚至偽造外,台灣媒體的最大問題其實在缺乏對立即事件的評論能力。於是你可以在前一天讀到「紅衫軍是超越所有過去街頭運動最偉大的公民運動」第二天看到的卻是「倒扁行動的綠頭藍身導致運動不能成功」,或者「邱義仁的發言代表總統府已經掌控檢方」過幾天卻是「檢察官完全獨立自主」等完全相反的評論。
評論的品質代表一份媒體對新聞事件背景的掌握程度,代表著評論者是否認真地做過研究,是否有過理性思維。然後根據這些分析,對新聞的未來性做出百分之六十或七十的「預測」,儘管預測也許是錯的(誰知道未來呢),但評論本身仍然是可信的。
台灣的媒體顯然沒有這樣的能力,讓「名嘴」和「特稿記者」可以肆無忌憚發言的基礎,並不在他們的思考本身(看他們語彙的貧乏就可以知道了),而在他們比我們多了一些「內幕消息」,而為了繼續保有這樣的優勢,他們甚至連內幕都說得不清不楚……
—————————
這所有的一切,最後又被簡化為一個和顏色有關的「立場」。所有的政治人都在操作一種「我們將要完蛋了」的危機感。不投票支持陳水扁(謝長廷或林重謨),「台灣國」就不可能了;不投票支持馬英九(郝龍斌或邱毅),「中華民國」就滅了。但是一次的選舉(即使是總統選舉),真的有這麼大的影響嗎?
台灣(政治,而不是政治人物)的問題在短視,在試圖把要花一兩百年才做得到的「所有建設」在短短的幾年內都做完(結果當然是不可能做到),一旦不如預期,就把過去說得很厲害,而把今日說得很不堪。於是我們的民主才不過短短的幾年,才不過在牙牙學語的階段,有人卻在喊台灣民主的失敗經驗;我們的經濟歷史也不太長,過去的發展也沒有傳說中那麼「奇蹟」,有人卻在喊沉淪;我們過去本來就不太重視世界史,有人卻在喊下一代國際觀不如上輩!
這種情勢下,台灣的每個時刻都是「危急存亡之秋」,很好笑的是,在什麼事都沒做的情況下,在兩三天以後,忽然間危急狀況就過了….
—————————
又再度落落長地寫完了。你問我陳水扁到底該不該下台?真的要我回答的話,我只能說在過去還沒有被清算完,在蔣介石家族和國民黨的貪腐歷史還沒有成為真相的情況下,將陳水扁安上「中華民國史上最不堪的總統」罪名而逼迫他下台,我們實在是有些「心有未甘」。
但除開這些不甘,陳水扁下不下台,「干我屁事!」「有那麼嚴重嗎?」
—————————
以上合劑調和速服二十年會全治,其他還有有效之藥品在此省略。
後話:蔣渭水的話不能太字面上地全信,所謂的「在此省略」,往往就是不存在的意思……

Leave a comment